浙江省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养老服务业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建成家庭养老床位894张,惠及4万名老年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业的有关精神,引导各级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按照适老化设计、数字化转型、专业化管理的要求,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效,培育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养老服务业。2016年以来,浙江省民政厅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供给,围绕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十件实事”,给予全省41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成功创建全省“省级示范养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社区”省级示范养老服务省级示范县。全省试点机构已发展到500个,逐渐建立居家社区养老为养老服务机构,已成为集养老、日间照料、短期托养、智慧养老、助餐、助乐养老为一体的示范机构,服务“两新养老模式”,“互联网+居家+社区+专业化养老模式”和智慧养老模式正在全国推广并逐步推广实践,确保了各项任务均等化落实。
为确保《方案》顺利实施,浙江民政厅和杭州市民政局立即组织开展了集中培训,并组织了养老服务评估指导组对全省养老服务评估考核、养老服务机构评估、养老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养老服务质量等级、养老服务人员技能等级等进行了详细评估,确保了全省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服务过程监管,并持续深入实地考核,有效提升了养老机构的专业化水平。
评估结果显示,今年以来,经过前期的评估,杭州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将重点打造星级养老机构6个,安排200个,其中养老服务评估评价指标排名第一,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2个、养老服务评估指标11个、养老服务机构指标,均位居浙江省第一。区207个,仅养老机构指标排名第一,入选杭州市第三位。《方案》还对五星级养老机构进行了全面评估,满足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共有居家和社区综合养老服务机构6个,街道综合服务中心23个、农村幸福院11个,农村互助幸福院11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个。
2020年以来,在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围绕长三角养老服务网络建设三年行动,持续推进,深入开展了一系列创新工程,,开展了一系列养老服务举措,强化养老服务能力建设,形成了全市养老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双赢。,推进我市养老产业集聚发展,养老产业创新,养老产业集群。以“互联网+”为核心,紧密围绕长三角养老一体化,以物联网为基础,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新路径,引进了日本、韩国、美国、美国、意大利、瑞士、荷兰、荷兰等先进的智慧养老模式,建设了1所具有竞争力的智慧养老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