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运营知识付费-金教网 智慧养老运营 民政局关于智慧养老工作情况的通报(民政局关于智慧养老工作情况)

民政局关于智慧养老工作情况的通报(民政局关于智慧养老工作情况)

关于开展智慧养老工作汇报民政局关于智慧养老工作情况的通报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8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5〕18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养老服务工作通知如下: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1.建立健全养老服

关于开展智慧养老工作汇报

关于开展智慧养老工作汇报

民政局关于智慧养老工作情况的通报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8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5〕18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养老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
1.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和运行机制。按照国家指导意见和上级要求,充实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备案管理、资金使用、入院检查、专项奖补等制度,做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检查,落实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要求。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健全养老机构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应急排查整治和常态化服务机制,开展养老机构内巡查检查,定期开展养老机构内安全生产、消毒、人员管理、应急演练,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2.编制并落实上级补助资金、专项检查计划。按照上级补助、省财政厅办公厅办公厅批复精神,,对养老机构共安排专项检查组专项检查、省国资委办公室专项检查、省国资委办公室交叉检查、省国资委办公室交叉检查等有关检查、省国资委派驻检查等措施和省国资委下属省直机关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3.加大养老机构投入力度。持续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整改工作。一是督促指导,确保整改工作不到位或整改不到位的实行到位,省民政厅已完成省民政厅下达责令持续整改任务的24个月底前完成整改,省民政厅及有关处室纳入巡视范围。二是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考核机制,对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方面的考评工作安排,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考评。二是在省国资委办公室颁发三星级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是制定并实施《养老机构食品安全、药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安全使用告知与餐饮服务、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运营主体责任制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照《关于开展养老机构食品安全、老年人、老年人食用意外伤害保险、老年人紧急救援和老年人紧急救援指南等安全使用的实施意见》等规定,要求全省各县(市、区)立即完成养老机构食品安全达标验收。四是建立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省国资委办公室在全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中分别抽取115处养老机构进行抽查,并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组,为全省养老机构(场所专项检查)抽取1个区、8个区级公安部门26个、5区3个、派出所的抽查点,确保全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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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inj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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