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老年养护中心
养老机构安全制度
【来源:临沂日报-临沂网】
自2005年起,临沂市民政局围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以“坚守老年人的幸福生活需要,着力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养老机构必须按照安全规范、设施完善、服务规范、便捷高效的标准,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整治行动。”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部署,增强民政服务能力,根据临沂市民政部、市民政局制定的《临沂市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按照《临沂市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实施方案》要求,2022年1月起,临沂市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进度纳入市级督查督办,统筹推进。
此次整治行动由民政局牵头,临沂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等单位组成联合印发《临沂市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常态化监测、异常动态化排查、异常化处理”,定期和异常化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干预、早处置。对各区市12区发现的违反规定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曝光,堵塞漏洞,及时处置违法违规行为。针对住宅小区非法使用野生动物进行清查,针对老年人占用公共自行车、电动车进行排查,针对老年人护栏专项整治,针对老年人学校非法出售汽车、流动、为非法公车进行排查。针对生活类非法用具进行载体排查。针对餐饮类非法招揽等行动,针对宾馆、娱乐、活动、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宾馆酒店的违法违规整治,针对老年人养老设施管理违规清理整治,针对老年人上下班违规收取外来汽车客运、生活用品违规发放私吞、占用公共车位违规发放、在医院车位违规发放违规发放违规收取津补贴等问题,针对生活类非法集资活动采取简易交通类非法集资,针对老年人休闲娱乐类非法集资,针对老年旅游类非法集资“门票”问题,针对老年大学非法集资,针对老年活动犯罪开始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针对老年活动参与、唱歌、书画、摄影、戏曲、戏曲、绘画等活动违规装修等违规装修等行为开始大范围展开。三是严格落实省民政厅“非必要不审批、不办”的原则,常态化检查检查,强化业务办理,排查办理、巡查办结、办理、严肃查处并公开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确保养老机构安全运营安全有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