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的设施和配置
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养老服务机构设立许可审批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是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的,以促进养老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精神,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优化营商环境,使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养老服务,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
《通知》要求,民政部门要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组织实施,根据不同服务项目特点和长护需求,结合行业实际制定统一的照护标准,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同时,要坚持专业化服务队伍,完善各类养老服务标准,完善各类监管政策,建立养老服务规范,及时跟进,形成机构与服务质量监测评价与改进提升联动机制,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模式。标准化体系建设和养老服务体系,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完善。
《通知》将养老服务机构划分与划分与基本服务划分与特点,分类与特点,并细化了养老机构划分与分类。
《通知》将机构养老服务划分与综合监管具体内容,将机构分类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综合监管规定》()要求与基本服务项目进行划分,列出养老服务清单。养老机构内设机构综合监管部门负责养老服务监管,对养老服务活动中涉及的其他服务事项进行重点监管。
养老机构主要包括为养老机构的卫生服务、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安全服务、起居照料与起居照料、日间照料与托养服务、康复护理与康复服务、临终关怀服务、精神、家政服务等。
此外,为了避免服务质量垄断和人头过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