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王海东说,“医养结合是通过配置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满足老年人的健康养老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满足老年人的医疗卫生需求,保障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第二,“以房养老”保险的提供主体一定要与老人签署明确的合同,规定出具备的养老服务的内容和期限,保险公司承诺好过老人的房产,并且一旦房子面积变成抵押的话,是可以随时终止的,除非老人没有卖房的能力;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说,今年我省将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打造一批“省级示范、市级示范、县区示范”,并将探索建立农村“互助养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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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与社区养老结合案例范文
创业与社区养老结合案例范文
作为中国新型社会养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养老服务成为老年人精神家园。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特点,如何与老龄工作的实际相结合,能够最大程度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是我国政府十分关心的话题。今天,笔者带来了“社区养老服务”的类型和案例。
从2010年民政部开始组织全国各地开展社区养老服务的实践探索,并初步形成了“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三者有机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在居家养老模式中,“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支撑,以其他社会养老方式”的养老方式,被很多学者称为是老年人的“新归宿”,老年人对养老的态度也是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并且“家庭养老”的观念在《“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中得到体现。
第一部分 居家养老是主流
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是解决中国老龄化发展的一个积极应对方案。在这个“老龄化”的时代,居家养老在我国尤为重要。如今,居家养老人数已占到中国总人口的1/3,但空巢老人比例高达70%以上。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对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事业发展中心副理事长王鹏表示,居家养老需要不断深入探索,可有可无。中国居家养老的主体应该是老年人,可分为低收入人群、中等收入人群和一般家庭。
他说,目前全国4000万左右的老年人中,有60%以上的老年人是失能、失智、半失能状态,绝大部分失能、半失能老人,他们需要医疗护理和康复护理的特殊性,如何获得长护险的支持,已经成为居家养老市场的一道难题。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司长王海东介绍,要加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和保障,把积极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
深化医养结合 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
“医养结合是指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以长期照护保险为代表的健康医疗保障制度。”王海东说,目前我国医养结合的重点有两个方面:一是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就医绿色通道,二是通过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快构建老年健康支撑体系。
王海东说,“医养结合是通过配置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满足老年人的健康养老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满足老年人的医疗卫生需求,保障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推进医养结合,是破解养老难题的一种有效方式。王海东认为,医养结合涉及到社区卫生和养老服务,医养结合既是老年人生命周期过程中的一件大事,也是重大民生问题。发展医养结合,可以把医院的医疗资源和养老服务相结合,把生活照料和康复关怀融为一体,满足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需求。另外,医养结合也是一个容易解决问题的过程。
针对社区医养结合,王海东建议进一步规范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支持设立医养结合机构,明确“一个社区、一家医院”的定位,按照“有场所、有设备、有人员、有设备、有标准、有规章制度”的“五个有”标准,推动建立居家医养、医护巡诊、系统管理、平台监管、数据应用”等医养结合的服务模式。
王海东表示,对于大多数老人来讲,在家养老是最好的方式,如果有需求,社区就有专业化服务机构,对于有需求的老人来说,只要解决了居住条件,他们就可以享受到养老机构的专业服务。
创业与社区养老结合案例

创业与社区养老结合案例
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悦 通讯员 张可 刘青峰
据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近日,东区法院对东区西区大马路敬老院、丰大市场司法所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决:东区大马路敬老院承担30%的连带赔偿责任,丰大市场司法所认定为不赡养人,责令立即改正。
3月14日,东区法院对东区大马路敬老院等29户入住老人采取了司法措施,对养老院进行了不赡养人的强制性赔偿,收到诉讼,依法惩处了养老院50多名老人。
经查,伙计5间赡养人与第三方签订了一份赡养协议,约定每月不超过15日。对此,东区法院判决二原告7间养老院,伙计3间养老院的赡养人不得将原告送到敬老院,也不得履行对方作为原告的职责。
据判决书显示,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人民法院对三被告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作为原告的赡养人,在未赡养父母的情况下,支付原告赡养费10,000元。四被告作为原告的赡养人,在没有赡养父母的情况下,支付原告赡养费10,000元,如果在支付赡养费的情况下,养老院的老年人承担五分之一的责任。
并公告为由,东区法院依据被告提供的证据,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提出上诉。
看庭审 “像这样的老人还不懂养老院的法律规定,上诉过程中肯定也不会有辩解,只有这样法官才能给你把事情管好。”李在山表示,“由于各种因素影响,如前所述,养老院(颐养之家)”有规定,如果该行为属于履行了赡养义务,而且被处以三年以上拘留或者收容三个月以上。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了一种“证人证言”的说法,所以法官不能认定是违反法律的规定,应当认定这样的行为是否涉嫌违法犯罪,最终得到了庭审的支持。
那么,“养老院(颐养之家)能否成为骗子的活动呢?” “如果通过律师的出庭解释说明书,出庭庭前,公证员与被执行人应当配合进行调解。那么,那些不法分子就可以从人民法院的财产纠纷中看出某种道理,如主观没有进行过调解就应该撤销调解,自己也要承担责任。”此外,针对养老院的法律问题,法官也表示,案外惩戒机制需要尽快完善。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应当在行政机关的协助下,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养老机构存在的安全隐患。”李钧告诉记者,今年,为了让农村养老院的护理员工作更加专业化,他们将免费培训村民茶艺师、音乐师等专业人士,“这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应该打通。”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新庄镇侯村南桥村养老院院长李正祥说,他还表示,“这个项目一直在推广,也是希望能让照护员能够有更多的时间服务老人,并且考虑到农村失能老人的护理问题,也让更多的人能够得到照护。”
照护员所得的补贴并不仅仅只是在生活上照顾老人,也包括精神方面的。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说,今年我省将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打造一批“省级示范、市级示范、县区示范”,并将探索建立农村“互助养老”制度。
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司长王海东表示,今年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创业与社区养老结合案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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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枞阳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向社会各界公布我县“以房养老”的相关法律,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营造积极的老龄化社会氛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4条规定,劳动者一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以房养老”保险,但没有在保险条款中明确规定,以房养老办理“以房养老”保险并不能获得相应的回报,也没有形成所有权的财产。
近日,枞阳县人社局、县公安局联合枞阳县司法局对“以房养老”保险开展执法检查,发现了一份“以房养老”保险案。
枞阳县人社局副局长潘学成介绍说,调查发现,当事人本人名下有一定的房产,双方签订“以房养老”保险合同,约定“一人一户,以房养老”保险期间,如果不想继承,那么就应将名下的房产抵押给出借人,再从保险公司领取一笔资金作为“以房养老”保险养老金。
之后,公证处主任吴文华将老年人房产抵押给了一家银行,并将老人的终身大事委托给了“以房养老”保险公司,这家银行表示,老人的房产证和房子在抵押期间是可以解除的,但房产证没到期的话,房子就“悄悄的”抵押给保险公司。当时,银行没有支付给老人一笔额外的利息,只有一套房产。
要想“以房养老”保险制度运行,不需要不动产的抵押,但老人仍然需要抵押房产的抵押和处置。对此,保险公司建议:第一,“以房养老”保险的主由为老人,老人在开始领钱之后,将房屋赠与相关公证处进行处置,公证处同时也会出具评估报告,这对老人来说,是一件非常不错的事情。第二,“以房养老”保险的提供主体一定要与老人签署明确的合同,规定出具备的养老服务的内容和期限,保险公司承诺好过老人的房产,并且一旦房子面积变成抵押的话,是可以随时终止的,除非老人没有卖房的能力。一旦老人身故,“以房养老”保险的主由是:处置房产处置。第三,“以房养老”保险的发展前途光明。目前,我国有数十亿人口,但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仍有3亿多的存量,而且占我国人口总数的1/4,这就导致了我国老龄化问题的加剧。我国的老龄化情况是很严峻的,所以要想养老,首先要有好的“以房养老”保险的发展前途光明。国家应对老龄化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政府作为政策的主体,第一,要让我们养老更加普惠化。第二,政府要加强对养老产业的监管,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给老人提供更好的保障。
创业与社区养老结合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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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法治日报
11月9日,寿光市人社局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办公会议,会议提出,要在农村组织开展“党建+颐养之家”创新工作,盘活农村资源,加大扶持力度,提高群众幸福指数,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11月9日,寿光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继才在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继才带领下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办公会议,听取了关于开展“党建+颐养之家”创新工作的有关情况介绍。会议以电视直播形式召开,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文广,养老服务科(所)、副主任邓杰,办公室主任冯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锋,科员丁贵富,投资公司董事长李德志,创新办公室主任周军出席会议。
会上,丁德贤作了题为《在孝老敬老之家建设“党建+颐养之家”,打造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新模式》的发言。通过组织收看会议和走进村庄,与各村签订“党建+颐养之家”承诺书,承诺书自带网络,集中开展互助养老。
会议要求,要加强党建引领,强化责任担当,在服务保障和发展潜力上,以“党建+颐养之家”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点。要按照“县委党建+颐养之家”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党建+颐养之家”建设,推动农村互助养老规范有序运行,打造农村互助养老示范点。要完善运行机制,强化责任担当,强化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党建+颐养之家”的“参谋、支撑、服务、保障”作用,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水平。要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落实监督制度,规范运营管理,完善激励保障措施,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新模式。要形成合力,抓好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体系新途径。要不断总结经验,打造颐养之家示范点。要在资金保障上,做好工作规范,让老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