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第一条为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制定本标准;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等多项具体措施,对于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效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提出了明确要求;养老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服务标准、规范以及养老服务合同约定,为老年人提供下列服务:…
本文阅读重点关于养老服务标杆管理方案设计思路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养老服务标杆管理方案设计进行解释,如果能解决您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噢!
本文目录:

养老服务标杆管理方案设计思路
养老服务标杆管理方案设计思路
一、标准规范概述
GB/T 17242-2016《养老机构安全基本规范》GB 38600-2018《养老机构基本规范》GB 38600-2018《养老机构管理办法》GB 38600-2019《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 450-2019《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4600-2019《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JGJ 3300-2019《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 4300-2019《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规范》GB 4963-2013《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JGJ 3300-2019《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JGJ 40300-2019《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JGJ 39600-2019《养老机构老年人健康档案建设与管理》JGJ 3070-2020《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JGJ 3070-2025《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JGJ 40300-2019《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规范》JGJ 40300-2018《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规范》JGJ 39300-2019《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39600-201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JGJ 39300-2019《设计规范》(试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JGJ 40600-201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试行)JGJ 39600-2019《智慧园区建设技术规范》,JGJ 4080-2019《智慧城市设计规范》,本版规划全文如下:本规划适用于政府投资为主,积极完善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人口居住环境,完善社区建设,提升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规划与建设。本规划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扩建三级及以上各类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其中,新建智慧社区最受关注。2014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了促进智慧社区发展的有关内容。2013年10月,住建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数字家庭,提高居住品质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加快智慧社区建设”,2014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数字家庭,提高居住品质的指导意见》,2015年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促进智慧社区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5月,住建部等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强统筹协调、系统集成、高效协同,统筹推进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建设,将智慧社区建设延伸到智慧城市的各个方面。2019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为智慧社区建设指明了方向。2020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加快发展线上线下生活服务的意见》,进一步推动了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2020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十部委发布《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加快发展线上线下生活服务的意见》,明确要求: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运用“线上物业服务”、“线上政务服务”、“线上公共资源交易”等服务模式,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为业主提供线上物业服务。
养老服务标杆管理方案设计

养老服务标杆管理方案设计要点养老服务标杆管理办法官方版是一款多功能的通用模板。养老服务标杆管理办法可以帮助用户快速高效的制作出养老服务好标杆,还有专业的设计咨询师为你提供建议。养老服务标杆管理办法免费版由华军软件园为您提供下载,源文件为docx格式,用户可以自行编辑修改内容。
养老服务标杆管理办法简介
为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提高养老机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日常保健知识宣传教育,做好疾病预防工作。
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文化服务,做好老年人心理咨询,为老年人提供相应的文化娱乐活动。
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家庭成员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提供便利,为老年人联系家庭成员提供帮助。
第十三条 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家庭成员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提供便利。
广播应当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养老机构的法律法规、政策、工作动态、服务规范。
广播应当普及健康知识,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家庭成员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提供便利。
第十四条 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家庭成员提供咨询服务,帮助老年人联系家庭成员。
第十五条 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家庭成员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提供便利。
第十六条 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家庭成员提供咨询服务。
第十七条 养老机构应当开展为老年人家庭成员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第十七条 养老机构应当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养老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入院评估制度,对老年人的身心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照料护理等级。
养老机构确定或者变更老年人照料护理等级,应当经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
养老机构应当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家庭成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九条 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投诉、调解和处置制度,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第二十条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老年人押金制度,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第二十一条 养老机构应当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养老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服务标准、规范以及养老服务合同约定,为老年人提供下列服务:
(一)满足日常生活需求的集中住宿、膳食、生活照料、洗涤等生活照护服务;
(二)建立健康档案,宣传日常保健知识,并按照服务协议提供疾病预防、药物管理、医疗康复等日常生活服务;
(三)提供情绪疏导、心理咨询、危机干预、危机干预等精神慰藉服务;
(四)提供适合老年人的文化、教育、体育、娱乐等服务;
(五)根据老年人的需求,为其近亲属间开展探视、照料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探视、问候、心理咨询、情绪疏导等精神慰藉服务;
(六)根据老年人的意愿,为其提供与老年人密切相关的信息服务;
(七)其他适合老年人的服务。
第二十五条【预警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建立老年人信息服务平台,整合养老服务资源,实现养老服务需求与养老服务供给的高效对接。
第二十六条【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与服务规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与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对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实行动态管理。
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系列之二
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是指导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保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要求,也是养老服务发展的重要一环。为有效促进城乡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增强区域间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5号)。
规范养老服务工作,夯实养老服务发展基础。《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提出,到2020年,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发展的主体。我国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民政部门将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动养老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
依托社区,设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提出,构建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为枢纽,构建社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意见》提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是具备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康复护理等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要为辖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场所主要提供生活照料、托养护理等服务,也可根据自身条件和资源,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家庭照护床位的服务对象为居住在本辖区内且年满60周岁以上,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优先为社区居家养老提供服务,服务内容以照护为主,主要包括老年人生活照料、体征监测、康复训练、呼叫响应等。
家庭照护床位以社区为平台,为居住在本辖区内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餐饮服务、清洁卫生、医疗护理、文化娱乐、心理支持、紧急救援等服务,并为家庭照护者提供护理培训、家庭病床、责任医生上门服务等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
养老服务标杆管理方案设计说明

养老服务标杆管理方案设计说明
养老服务标杆管理工作指引
养老服务业是我国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惠及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的民生事业。为促进养老服务业更加规范、科学、有序发展,提升养老服务水平,2021年12月29日,由民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主办,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养老服务分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全国养老服务业协会联合承办的“2021年养老服务标杆管理工作峰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
《养老服务标杆管理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内容摘录如下:
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与建设
养老服务质量安全标准化
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养老服务质量安全体系的建立
《养老服务标杆管理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内容包括:
第一条 为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依规自行制定本标准。
第三条 本标准适用于本标准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 规划建设与安全管理
4.1.1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配建要求、建设标准、设计方案、建设施工图等内容。
4.1.2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布局原则
4.1.3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布局原则
4.1.4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模原则
4.1.5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模原则
4.1.6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服务半径原则
4.1.7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布局原则
4.2.8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模原则
4.2.9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模原则
4.2.10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模原则
4.3.11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模原则
4.3.12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模原则
4.4.13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模原则
4.4.14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模原则
4.4.15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模原则
4.4.16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模原则
4.4.17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模原则
4.4.18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模原则
第.19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模原则
第.20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模原则
第.21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模原则
第22.23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模原则
第四章 养老服务设施规划设计要求
3.1.1 老年人照料设施规划布局要点
3.1.2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要点
3.2.3 养老服务设施建筑设计要点
3.2.4 养老服务设施规划设计要点
3.3.5 养老服务设施建筑设计要点
3.3.6 养老服务设施建筑设计要点
第四章 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结构设计原则
4.1.1 功能分区分类
4.1.2 建筑体式分区
4.1.3 建筑设施视点设计
4.1.4 建筑形态适应性设计
4.2.5 建筑体量与功能分区设计
4.2.6 建筑设计服务设施设计功能
4.2.7 建筑体式分区
4.2.8 建筑结构的传热和照度设计
4.2.9 建筑负荷设计
4.3.10 建筑抗震设计
4.3.11 建筑材料选择
4.3.12 建筑物抗震设计
4.3.13 建筑抗震设计
第七章 中国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分析
5.1 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分析
5.1.1 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的分类
5.1.2 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的选址指导
5.1.3 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的选址
5.1.4 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项目变更
5.2.5 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投资环境影响评价
5.2.6 北京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5.2.7 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项目投资环境影响报告
第六章 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项目主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5.1.1 环境影响评价
5.1.2
养老服务质量提升方案

养老服务质量提升方案出炉 覆盖70个城市的5种新场景
央视网消息:“服务质量好不好,大家谈的都对。”伴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养老服务行业该如何“更好地为老年人服务”?近日,民政部在官网上公布了最新一期的《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据了解,该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的等级、评定内容与评定程序、评定结果互认。
为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有效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2022年3月1日起,新修订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是全国第一部关于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管理的国家标准,也是一部关于养老机构服务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设立、服务质量、内部管理、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安全等方面的内容,明确了养老机构服务的安全风险评估、服务内容、管理要求等内容,规范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管理。
截至今年9月底,我国共有各类养老机构4万余个,养老服务床位数达817.2万张。民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抓好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指导各地加快养老机构复工复产。同时,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分类和分层分类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养老服务机构风险防控体系。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主要内容包括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与评定、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与认证。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公告,对养老机构的服务安全作出全面风险评估。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规定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的基本要求、安全风险评估、服务防护、管理要求等内容,是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管理的第一步,标志着我国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迈入标准化管理的新时代。这是我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管理首个国家标准,也是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管理首个国家标准。下一步,还将通过健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推进养老机构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性目标迈进。
在《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中,还明确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的基本要求、安全风险评估、服务防护、管理要求等内容,是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管理的基础。标准既是强制性标准,也是实践性标准,涉及多个方面,既是指导性标准,又是配套制度。我省养老服务领域的安全总体要求是什么?
标准对养老机构的安全保障、服务质量、运营管理等方面起到什么样的支撑作用?记者了解到,《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明确提出养老机构应当符合消防、卫生、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推动制定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内生活居住安全、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康复、消防等方面的要求。根据《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围绕噎食、食品药品误食、压疮、烫伤、坠床、跌倒、他伤和自伤、走失、文娱活动意外等9个方面,要求养老机构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重点部位安装监控设备。同时,要求养老机构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突发事件发生后,养老机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及时疏散、撤离、安置在安全出口或者供水设施、供电设施、供气设施、消防设施等。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绩效目标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绩效目标考核指标体系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等多项具体措施,对于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效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十四五”时期,将逐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分类发展、分类管理机制,形成基本养老服务与非基本养老服务互为补充、协同发展的新发展格局。明确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健全,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形成富有特色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在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基础上,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体系,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加强对低保、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的关爱服务,提升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
《规划》对于养老服务发展的体系建设提出了许多具体要求,明确了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举措,这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是今后的重点任务。
家庭养老的功能日益弱化。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1000名劳动年龄人口就有近1人需要赡养一位老人,我国目前的养老方式主要有三种,即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居家养老是我国目前老年人最主要的养老方式,但由于居家养老仍然是我国老年人的主要养老方式,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仍然无法满足居家养老的老人的需求,因而老年人对于居家养老有着较高的依赖性。
机构养老则占据主要地位。我国当前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同时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加快。由于老年人具有较高的财产性和非专业性,其子女无法照顾或负担家中的老人。子女不在老人身边,对机构养老的需求更加突出,机构养老发展空间广阔。
养老机构受成本的影响较为明显。目前,我国养老机构中绝大部分是民办营利性机构,对公办养老机构的需求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1.民办非营利机构,缺乏公办养老机构性质的承担方。从各个省份来看,大多数都存在政策难以扶持或服务资源不足以支撑民办营利性机构的问题,民办非营利机构更加难以承担起养老服务的责任,民办非营利机构的运营成本相对较低。并且,养老机构收费较高,医疗服务价格较低,对民办非营利机构的需求也相对较低。
2.民办非营利机构,属于非盈利性机构。由于缺乏民办非营利机构管理,其资金来源主要是自己开办的养老机构,没有足够的资金作为资金来源。据测算,民办非营利机构的面积一般都在1000平方米左右,能够满足大型养老机构的规模需求。如果是纯民办非营利机构,其收费价格也要达到2000元左右。
4.市场竞争激烈,民办非营利机构在收支上处于市场前五,收支平衡的情况下,占比高达35%左右。但是,民办非营利机构的运营成本较高,且主要依靠民办非企业单位承担运营成本。
二、中国养老产业现状分析
养老产业发展潜力巨大,亟待开发利用
目前我国养老产业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然而,受限于政策补贴、土地、保险、人才等原因,养老产业尚未形成规模化。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服务业的发展已经显现出它的局限性。
